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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参考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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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06 10:00:58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592
核心提示: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参考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2024-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两年多来,各地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力度,形成了一批RCEP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帮助产业企业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有力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统筹推进合力

(一)融入本地发展战略,形成政策合力。一是强化对RCEP实施工作的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本地政府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实施工作面上有统筹、点上有侧重,各部门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路径清晰。二是将高质量实施RCEP融入到本地发展战略,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规划、“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实现RCEP实施与本地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融合,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叠加效应。三是政策先行,结合本地区位优势和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构建实施政策体系,印发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若干措施等文件,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的行动计划和支持政策,深入推进RCEP实施工作。

(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RCEP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横向由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参与,纵向向基层商务部门等相关单位延伸,定期召开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调度会议,推动各部门工作联商、服务联动、资源联享,实现“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效果。二是在商务主管部门内组建高质量实施RCEP跨处室工作专班,建立月度台账、季度交流、督查通报、典型示范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举措尽早尽快落地、取得实际成效。三是建立业务现场值守机制,畅通应急保障协调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及时协调解决RCEP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三)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提升落实能力。一是建立RCEP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等公共平台,通过制定RCEP全链条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开通RCEP咨询服务热线和窗口等方式,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二是多部门联合举办系列培训宣介,通过制作RCEP宣传手册、组建培训师资库、培养种子培训师、发布最佳实践案例、打造“RCEP惠企业”百场万企系列政策宣讲品牌等行动,指导企业更好熟悉和利用RCEP规则。三是强化调查研究为RCEP实施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充分调动专家和智库力量,通过协定研究、问卷调查、加强监测、国别分析等方式,为本地政策制定、精准培训、完善服务保障、深挖规则红利等提供依据参考。

二、聚焦货物贸易,护航企业用足用好优惠规则

(一)健全支持体系,助力企业精准享受优惠关税。一是聚焦本地优势产业和RCEP国别市场机遇,与有关单位联合梳理印发对RCEP成员进口立即零关税、出口立即零关税和潜在优势商品“三张清单”,为企业精准查找和择优匹配选用最佳协定税率、定位进出口国别提供参考。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等平台,实现自贸协定规则查询、智能商品归类和原产地规则分析等功能同步运行,为企业提供在线数据查询和咨询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降低企业使用关税优惠政策难度,提升企业享惠便利度。

(二)提高服务水平,联合海关等单位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原产地相关规则。一是深入指导企业灵活运用原产地累积规则,通过先采购中间产品降低进口成本,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外销域内市场,享受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关税“双减让”,推动地方深度参与RCEP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二是精准帮扶企业,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未及时获得外方原产地证明、RCEP成员不认可原产地证明等企业享惠中的具体问题。三是通过将RCEP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服务终端延伸至政府服务大厅等措施,为企业办理原产地签证提供更加周到便利的服务。

(三)加强便利化水平,助企享受更多通关便利。一是深化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协同海关通过建设“重点信用培育企业库”、“一对一”辅导、“点对点”培育等方式,积极面向企业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和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资格“双培育”,助力企业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自主声明规则,让更多企业享受通关便利。二是落实贸易便利化规则,帮助企业缩短通关时间,优化通关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通过预约通关模式即查即放,实行RCEP成员进境快件在满足必要条件下6小时放行等,实现通关便利化。

三、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培育新动能,加强与RCEP成员服务贸易合作。一是深入研究并积极运用RCEP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规则利好,围绕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等目标,支持数字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积极融入RCEP数字贸易市场网络,拓展跨境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影视版权输出、动漫游戏出口等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加强与RCEP成员的中医药领域合作。二是大力拓展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合作,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建立面向RCEP成员的“跨境电商+国际联运”新模式,引进优质企业打造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体系,支持企业建设面向RCEP的海外仓,积极拓展RCEP市场。三是不断完善匹配RCEP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等。

(二)“引进来”“走出去”并举,深化与RCEP成员双向投资合作。一是抓住RCEP投资规则进一步开放的机遇,支持RCEP区域内跨国公司在本地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鼓励本地企业在RCEP区域内进行产业链供应链“强链、固链、补链”布局。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通过在RCEP成员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打造国别投资系列活动品牌等方式,提供投资政策法规咨询等综合服务,组织企业参加与RCEP成员的产业交流会、品牌推介会、项目对接会、投资促进会等,为企业拓展RCEP市场提供服务和支持。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投资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如充分利用海外投资保险统保平台等政策,增强对企业开拓RCEP市场的风险防控保障,提升面向RCEP成员的招商引资效能。

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RCEP高质量实施

(一)强引导优政策,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推动与RCEP成员的高层交往,将对RCEP成员往来纳入本地对外开放合作重点,推动地方搭建RCEP经贸合作平台,引领地方与RCEP成员务实合作方向。二是增加政策透明度,扎实推进RCEP专题信息发布,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解读RCEP实施政策动态,便利内外资企业准确获取信息。三是面向RCEP成员出台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政策,积极探索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站式办理”,充分发挥亚太经合组织(APEC)商旅卡作用,促进人员往来。

(二)强实效优支撑,完善RCEP配套支持体系。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RCEP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通过编制RCEP相关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举办交流研讨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涉外法律服务,切实助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对标对表RCEP等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环境问题、竞争政策、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和相关规则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探索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三是加密面向RCEP成员的航线网络,通过新开航线、海铁联运班列等举措,全方位提升机场、港口保通保畅能力,畅通与RCEP成员贸易投资物流通道。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高质量实施RCEP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积极参考借鉴上述优秀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切实将RCEP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商务部办公厅

2024年5月30日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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