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民族种业重要指示精神,妥善保护和充分利用我区畜禽遗传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结合我区畜禽遗传资源状况,经面上普查、系统调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将我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发现的蒙古羊等20个地方品种和三河牛等12个培育品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予以保护,现予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