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 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信访局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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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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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7-01 | 生效日期 | 2024-07-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6-06-30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 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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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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