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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准确界定‘预制菜’的术语定义,给预制菜产业以健康发展舆论空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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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5 10:41:10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33
核心提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准确界定‘预制菜’的术语定义,给预制菜产业以健康发展舆论空间”的建议
发布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24 生效日期 2024-07-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张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准确界定‘预制菜’的术语定义,给预制菜产业以健康发展舆论空间”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委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预制菜产业蓬勃发展,在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化的同时,也产生一些社会焦点问题,特别是关于预制菜的定义、标准、营养等方面成为争议热点。为了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今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明确了预制菜的范围,提出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按照预制菜定义范围,抓紧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一预制菜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我委高度关注预制菜行业发展,按照职责要求,积极探索地方特色预制类食品的标准研制,开展预制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3年起,我委将预制类食品纳入全省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逐步扩大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比例,持续收集分析风险监测结果情况,同时加强部门间协作,及时通报交流风险预警信息。此外,我委已连续4年会同省教育厅印发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测方案,及时了解校园学生餐等食品安全现状,研判风险隐患,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2022年,我委会同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学生餐营养指南》,指导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规范操作、科学搭配,确保学生餐营养均衡,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营养健康需求,不断改善全省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认真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加强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推动食品企业熟知标准,规范生产。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契机,大力普及预制菜标准知识,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预制菜的理解认知,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饮食观。持续开展预制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通报发现的隐患问题。结合监管需求,适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各类食品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分析会商标准实施、风险监测评估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动我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预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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