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 (黑应急规〔2024〕4号)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 (黑应急规〔202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8-14 04:37:07 来源: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浏览次数: 76
核心提示:现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黑应急规〔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7-31 生效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9-07-3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黑应急规〔2021〕7号)同时废止。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黑应急规〔2021〕7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pdf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裁量权 应急管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 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关于我们广告业务联系我们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