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结合全省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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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教规〔2024〕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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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7-09 | 生效日期 | 2026-07-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结合全省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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