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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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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26 09:00:12  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767
核心提示: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发布单位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8-24 生效日期 2024-08-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附件:   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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