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标规〔2024〕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各垂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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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粮标规〔2024〕18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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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8-24 | 生效日期 | 2024-08-2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9-08-24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国粮标规〔2024〕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各垂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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