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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4〕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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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7 16:41:49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省局决定将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一纳入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底,现就开展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发〔2024〕501号
发布日期 2024-09-27 生效日期 2024-09-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省局决定将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一纳入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底,现就开展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整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前期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职责分工,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等“舌尖上”“车轮上”“屋檐下”的检验检测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同时,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检验检测市场协同监管,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对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该撤销、吊销相关资质的,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食品抽检处、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局、网监处、稽查局)

二、促进公平竞争,破除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

加强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常态化清理。加强检验检测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限制外地检验检测机构进入本地市场的政策措施。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到指定机构检测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反垄断局)

三、加大民生领域抽检力度,提升整治工作质效

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加大涉及民生领域的食品、消费品、特种设备产品等抽查比例,统筹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不同抽查模式,突出全国联动抽查,提升抽查结果告知、公示等后处理质效,推进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领域、提升一个行业,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守护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食品抽检处、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局)

四、强化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互信

充分发挥西北地区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圈两区”执法协作机制作用,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领域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互派检查组专家等方式,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互查,推动监管工作交流,实现监管资源互补。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开展西北地区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促进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互认。完善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推动政府间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稽查局、食品抽检处、质量监督处)

五、高效办理投诉举报,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督。持续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提供实验室开放、科普宣传、便民检测、技术培训等服务,增进社会对检验检测行业的了解信任。(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消保处、认证监管处)

六、推动优化检验检测服务,减轻企业送检负担

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优化服务,完善服务机制和管理流程,规范服务协议订立和业务宣传。深入推进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倡导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检测费用。加快推进“秦质享”质量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检测在线查询、委托下单、物流送样、费用支付、自助开票、报告下载等功能,让产品检验检测实现“一次不跑、事事办好”。(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质量发展局)

七、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提升审批工作效能

加强相关政务服务窗口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人员管理规范。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健全网上咨询、申报、审批服务等流程,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流程清晰、操作便捷、沟通顺畅,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深入推进数字政务服务建设,加快实现检验检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登记指导处、认证监管处)

八、紧盯“吃拿卡要”,整顿行业不正之风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推进行政监管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检验检测监管领域落地见效,严禁任性执法、简单粗暴、以检代管、以罚代管,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利用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推动实现“阳光监管”。全面推进检验检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许可条件、优化许可程序、提高许可效率。建立技术评审闭环监督机制,加强评审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公正性、廉洁性的评审行为,坚决纠正评审不正之风。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终生禁用。(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法规处、稽查局、机关纪委)

九、督促机构合规经营,推进行业自我约束

围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经营主体责任,按照“谁出证(数)、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过程管理,保证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严守行业底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以虚假、不实检验行为降低经营成本。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相关行业组织制定有检验检测行业特色的行规行约,规范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自觉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所属相关行业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调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

十、完善行业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开展《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修法调研,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推动建立检验检测行业治理协调机制,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风险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精准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明示收费标准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争、无序竞争行为。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从业机构的跨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认证监管处、法规处、信用监管处)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综合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强化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违法失信曝光力度,营造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本地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认证监管处俞海源,电话:029--86138596;特种设备局秦俊洲,电话:029--86138285;

稽查局高少永,电话:029--8613820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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