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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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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0-24 15:07:32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25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发布文号 发改环资〔2024〕1479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生效日期 2024-10-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外交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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