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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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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30 09:12:1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帮助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帮助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提升能力,创新发展”三方面总体要求,提出充分发挥平台流量机制作用,通过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明确平台流量规则、提升流量供给精准度、提供流量配套措施、完善流量评估机制等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并对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创新特色经营主体流量扶持、重视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鼓励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流量扶持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支持整合区域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对接平台等方面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意见》落实,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引导,积极推动流量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生产经营 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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