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卫医急发〔2024〕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卫医急发〔2024〕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15 16:11:5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体重水平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超重和肥胖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部分癌症等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调查显示,我区成年居民超重率为34.05%、肥胖率为24.20%,已成为潜在健康风险。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新卫医急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11-14 生效日期 2024-11-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局、体育局、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预防和控制超重肥胖,切实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自治区“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爱卫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金融监管局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妇联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体重水平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超重和肥胖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部分癌症等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调查显示,我区成年居民超重率为34.05%、肥胖率为24.20%,已成为潜在健康风险。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自2024年起,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显著提升我区居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健康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全民参与、人人受益的体重管理良好局面逐渐形成,部分人群体重异常状况得以改善。

(二)具体目标

1.每年开展体重管理科普宣传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2.以2019—2023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为基线,2024—2026年成年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总体下降10%。

3.中小学及高等院校将体重管理融入健康教育宣传,逐步扩大体重管理知识普及的覆盖范围。

4.鼓励家庭、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等配置体重秤,有条件的配置体成分分析仪。

5.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开设体重管理门诊或肥胖防治中心覆盖率达100%。

二、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升体重管理意识

(一)科学指导体重管理

加强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体重管理指导原则、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体重管理健康教育指导要点等体重管理权威信息的发布。科学引导公众饮食和食物营养文化,倡导吃动平衡、“三减三健”等健康理念,引导公众建立正确体重观念、科学动态管理体重,消除体重认知误区,加强科学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公众自觉进行体重管理,推动体重管理逐步形成社会共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下同,不再列出)

(二)体重管理科普形式多样化

推动体重管理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医疗卫生机构、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商超、进宾馆、进餐馆食堂等,逐步扩大体重管理知识普及的覆盖范围。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爱国卫生月、全民营养周、全民健身日、世界家庭医生日、体育宣传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宣传月和自治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健康体重管理宣传活动,科学有效应对“小胖墩”“节日胖”“假期肥”等体重问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爱卫办、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疾控局,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科学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和可及性

充实体重管理专家力量,壮大科普队伍。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健医生的作用,开展体重管理相关科普工作,强化社会健康指导员等志愿者的宣传指导能力。征集体重管理或肥胖防控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实践,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动员全民参与其中,提升体重管理效能

(一)体重管理社会支持性环境广泛建立

推广“一秤一尺一日历”(体重秤、腰围尺、体重管理日历),鼓励家庭、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等配置体重秤,有条件的配置体成分分析仪。扩大健康小屋社区覆盖范围,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身器材等支持环境。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体重管理指导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针对不同人群开具个性化健身处方。加强健康单位建设,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提供基础设施和条件,鼓励职工积极健身。建设公益性体育馆,丰富体育馆内含项目类型。鼓励现有公共体育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和高等院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价向居民开放。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校园内控制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行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至少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健康城镇 健康体重”等活动。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有效参与体重管理,充分发挥支持保障作用。鼓励开发具备连续动态采集分析体重变化并提供体重管理建议的移动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促进体重管理日常化、便利化、规范化。(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爱卫办、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体育局、新疆金融监管局、疾控局,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家庭体重管理重要作用

将体重管理纳入健康家庭建设内容。以家庭健康生活方式培养为重点,将健康体重作为家庭生活新理念,做到“三知一管”(即知晓健康体重标准、知晓自身体重变化、知晓体重管理方法,科学管理自身体重)。家庭成员相互提示和监督定期测量体重。掌握科学烹饪技巧,合理搭配饮食结构,适量摄入面、米等主食,减少蜂蜜、果汁和膳食糖添加等游离糖摄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降低聚集性家庭肥胖风险。鼓励以家庭为单位,根据身体条件和兴趣参与健身活动。推广群众喜闻乐见,适宜家庭参加的健身项目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自治区爱卫办、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自治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凸显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

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体重管理和科普能力,完善医护人员健康教育考核机制。深入学习高血压等慢性病营养与运动指导原则、慢性病患者食养指南、肥胖症诊疗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重管理工作,提升医护人员体重管理技能和肥胖症治疗服务水平。整合专业资源,逐步实现三级综合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体重管理门诊或肥胖防治中心开设覆盖率达到100%,鼓励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有特色的肥胖防治诊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体重管理纳入签约服务,及时向签约居民提供个性化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体重管理技术指导和健康咨询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中医药对体重管理的关键作用

进一步推广体重管理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三级中医医院开设中医特色体重管理门诊或肥胖防治中心。为各类人群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包括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在内的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根据国家制定的妇女、儿童青少年肥胖治未病干预指南,落实有关措施。(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五)树立健康消费新理念

充分利用体重管理新技术、新成果,引导健康企业研发体重管理新产品。加速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合理降低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含量,推动“三减”食品研发、量产和推广。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餐饮业合理膳食开展宣传等相关活动,提高消费者正确认读食品营养标签的能力。推动体育健康产业不断创新,丰富科学锻炼方法和器材,结合数字科技,鼓励开展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评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覆盖全年龄段人群,精准精细管理体重

(一)孕产妇体重管理

科学指导孕产妇体重管理、营养评价和身体活动,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推广应用国家孕期增重标准和孕产妇营养保健服务指南,引导育龄妇女加强科学运动与合理膳食,推动孕产妇营养门诊建设,做好妇女围孕期营养保健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合理增重,管理孕产期营养相关合并症和并发症,产后减少体重滞留,预防低体重儿、巨大儿以及早产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减少肥胖的代际传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体重管理

指导各地(州、市)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按照服务规范免费为全区城乡0—6岁儿童提供相应健康服务,优化指导科学育儿服务,持续监测体格生长,指导喂养营养、运动(活动)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学生体重管理

强化父母作为儿童健康教育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培养儿童青少年形成动态测量身高、体重、腰围的健康习惯。开展健康学校创建行动计划,学校健康教育中纳入体重管理,落实课程课时要求。拓展健康教育渠道,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医务室体重管理能力和作用,开展儿童青少年的合理膳食、主动运动和心理干预等保健工作,帮助超重肥胖学生做到“一减两增,一调两测”(减少进食量、增加身体活动、增强减肥信心,调整饮食结构、测量体重、测量腰围)。开展大学生健身活动,将合理饮食、体重管理、科学生育等健康教育内容纳入选修课程。对家校发现的生长迟缓及肥胖合并疾病的学生,及时引导至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个性化营养、运动指导或者医学治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体育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职业人群体重管理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全职工健康档案,鼓励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综合评估体质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培养健康工作方式,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丰富职工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职工的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老年人体重管理

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倡导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学习老年人体重管理相关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家庭健康养老水平。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健康指导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动态测量老年人体重、身高、腰围和基本运动功能等指标,指导科学体重管理,预防肌肉减少及肥胖,减缓机能衰退。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开展老年人体重管理教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体重监测,加强效果评价

加强体重状况监测,深化各部门合作,共享监测数据,及时掌握人群体重水平及相关影响因素变化,指导各地开展重点人群体重管理。持续高质量动态监测营养和慢性病,加强健康生活方式调查,对体重管理效果进行评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科学研究,推进成果转化

持续推进体重变化规律和机体代谢的基础研究。研发体重管理相关医药及穿戴设备。创新体重管理模式,融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制定个性化营养、运动干预方案中,支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共同推进体重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体育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体重管理工作,完善协调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本单位“体重管理年”活动方案及年度计划,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各方资源,集中各方力量为深入推进体重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强“体重管理年”活动与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及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形成促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体重管理的强大合力。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督促体重管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及目标实现,针对“体重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推动解决。(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区: 新疆 
 标签: 疾病 风险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