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已经2023年7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4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本《细则》适用于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同时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 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 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以下称新标准)将于2022年12月30日实施。为做好执行新旧标准的衔接,严格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规范性文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已经2022年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12月16日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根据《粮油名词术语 粮食、油料及其加工产品》(GB/T 22515—2008),油莎豆是一种制取植物油的油料,油莎豆油是一种油脂产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发布《油莎豆油》(LS/T 3259—2018)行业标准,明确成品油莎豆油是指油莎豆原油经过精炼的可供食用的油脂,并对油莎豆油的分类、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质量指标、食品安全要求等作出规定。油莎豆油生产许可类别可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版)》,纳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的食用植物油类别(类别编号0201)实施许可,品种明细可纳入“其他”。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总局决定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及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为支持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规范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甘肃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严格规范其他食品生产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等法律法规,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其他食品(异麦芽酮糖醇)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其他食品(胶原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附件1、2),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食品汤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做好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做好食品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市局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裁量权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裁量权规范》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9月21日印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裁量权规范》同时废止。
《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规范和加强预包装甘肃浆水酸菜和甘肃浆水面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甘肃浆水酸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和《甘肃浆水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现予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已经市局2023年度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