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的委员会决议草案,不将硫酸二氢单脲(Monocarbamide-dihydrogensulphate)和噻节因(dimethipin)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
该草案规定了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不包括在共同体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些物质的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该草案将于2007年3月被批准,成员国必须在批准日期之后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所有现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