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监函[2007]21号
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7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建立和完善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六个围绕”和“七个安全”的要求,落实《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动态管理制度,我们制订了《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7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在具体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
/《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7年版)》.rar |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