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日本拟制定
宠物食品安全保证法,这项新法律用于
预防由有害宠物食品引起的
动物健康损害。该法律内容包括:(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生产与
标签的
标准规范。禁止生产、
进口及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及出售被
有害物质等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宠物食品;(3) 一旦有害宠物食品发售出去, 农林渔业部或环境部部长可下令处置或召回这些食品;(4) 宠物食品生产商与进口商在开始生意前必须向农林渔业部或环境部通报。(5) 宠物食品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必须保存生产、进口、装运和引进宠物食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