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WTO向成员国通报了由巴西农牧渔业食品部发布的技术法规草案(通报号:G/SPS/N/BRA/613),制定了海关监管区域疫病传播疑似材料的处理和处置一般性指南。
该指南针对动物、植物及可能传播疫病的相关材料制定了处置程序和基本原则,如果不符合MAPA制定的检验检疫标准,货物将被要求在关区内就地处理。对于疫病动物,将据巴西相关法规对动物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向原产国消费品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和国际农业监测组织通报情况;疫病动物排出的液体、与疫病动物接触的水体需要在其进入自然界水体之前进行收集,并进入专门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疫病动植物的固体废弃物,需要进行三步处理1、高温(133℃)、高压(3bar)灭菌处理20min;2、加碱水解;3、焚烧;4、其他后续处理手段。对于疑似携带疫病病菌的物品,也需要进行销毁处理。
该草案公布于2010年1月11日巴西第6号“联邦官方公报”第1节2-3页。草案接受为期60天的公众评议。
原文如下:
http://extranet.agricultura.gov.br/sislegis-consulta/consultarLegislacao.do?operacao=visualizar&id=2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