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 2011年1月15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的新法规,对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塑料提出了要求。新的法规包括一系列规定,并拟于2011年2月4日生效。按照法规性质,欧盟并未强制要求成员国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
2010年
12月,欧盟接受了拟议的塑料实施细则(PIM),并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而新的法规对欧盟关于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进行了统一和汇总。
该法规的过渡期为 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的过渡条款和总体的过渡将从2012年12月31日开始。以下为新规定所强调的几个要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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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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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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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材料、物品以及塑料零部件;
.多层材料塑料或由黏合剂或其他方式组成的物品;
.前两点提到的材料或物品,或表层被涂料覆盖的物品;
.塑料层或塑料涂层,可以形成盖子和塞子中的垫片,它们与盖子和塞子构成了一套或多套不同形式的材料;
.多种材料多层材料和物品中的塑料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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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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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橡胶和硅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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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物质清单(附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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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
885种产品;
.只有这些产品能被用于制造;
.不在清单上的物质也许能够使用但是容易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
.被归类为
CMRs(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不被允许使用;
.未授权的物质功能障碍情况下,可在低于
0.01mg/kg的条件下使用;
.纳米材料不包括在功能障碍概念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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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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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合适的材料;
.制造商熟悉;
.符合主管机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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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食物的迁移测试
(附件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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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醋酸;
.乙醇(
10%,20%或50%);
.植物油;
.聚(
2,6-二苯基-1,4-苯醚),粒度60-80,孔径200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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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迁移限制(
O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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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mg/dm²
.≤
60 m/kg(婴幼儿食品接触塑料,2006/141/指令和2006/125/E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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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迁移限制
(
SML,附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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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m/kg(BPA)
.邻苯二甲酸盐:
.≤
0.3 m/kg(DBP)
.≤
30 m/kg(BBP)
.≤
1.5 m/kg(DEHP)
.未检测出(己二烯酞酸脂)
.≤
60 m/kg(非SML物质或其他限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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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EU) No 10/2011内容详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12:0001:0089: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