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黑龙江省长王宪魁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王宪魁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黑龙江省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国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各地各部门及时调整职能,组建机构,已完成省级层面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调整,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省法制办已经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作为2010年立法结转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协调,该条例将于近期出台。按照国务院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统一部署,黑龙江省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进出口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8个方面的清理整顿。
王宪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期,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尤其是经过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黑龙江省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黑龙江省"粮食大省"、"乳制品大省"和"绿色食品大省"的声誉,也容易使群众对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管理能力产生质疑,引发不稳定因素。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实抓紧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王宪魁强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一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应经常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
对近期国务院部署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工作,要迅速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小事当成大事来抓,抓小抓早,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对机构改革滞后的地市,要进行指导和督办,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加大协调力度,由省编办牵头尽快研究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召开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今天常务会上研究的几个问题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责任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尤其是《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和明确黑龙江省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问题,要加快研究推进。按照国务院要求,尽快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和"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回头看"专项行动,决不能再发生藏匿、生产和销售问题乳粉的事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给予重点保障。三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对乳制品等6个重点品种进行综合治理。四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管理。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等,将宣传活动覆盖全省城乡和食品生产经营各个领域和环节,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五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省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逐步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评价食品安全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参考信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各市(行署)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记者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