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蜂产品协会致函国家卫生部,就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以2011第12号公告的形式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此标准发布后在全国蜂产品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很多生产加工经营蜂蜜的企业纷纷打电话给协会,询问有关情况,提出了很多问题。为此,中国蜂产品协会委托蜂蜜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5月28日专门召集全国四十多家蜂蜜生产加工企业代表和蜂农代表,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进行了讨论。会后蜂蜜专业委员会归纳总结了大家的讨论意见写成初稿,于6月中旬在业内广泛征求了意见,得到了业内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和许多专家的支持,蜂蜜专委会又对文稿进行了修改,6月下旬经中国蜂产品协会领导审定后正式行文报给国家卫生部。
中国蜂产品协会在给卫生部的函件中,对不涉及食品安全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等写入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行业的意见,对兽药残留的指标和限量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并对这个标准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了分析。协会向卫生部提出了暂停执行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认真听取行业的反应和诉求;取消新国标中与食品安全无关的指标;明确蜂蜜中兽药残留的指标和限量;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更正版本等建议。
相关讨论请见:
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