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捕捞、生产加工环节推广国际或产品输入国(地区)质量和卫生标准;研究制定产品标准化种养殖计划及基地建设规范,完善出口肉类、蔬菜类、加工食品类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开展出口农产品及企业ISO、HACCP、GAP、GMP等质量安全认证。二是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程监管,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配送体系,对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管理。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严禁违规使用化学投入品。三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生产企业产地环境、病虫害防治、疫病疫情控制以及收获、储运、加工、包装、出口、销售各环节信息的追溯管理。四是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建设疫情疫病防控机制,加强基层专业检测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和检测设备,制定完善疫情疫病监测计划、检测规定和控制措施。五是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国内外农产品预警通报及质量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六是宣传、培训和诚信管理体系。组织农业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农兽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和生产技术培训。制定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加大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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