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自整治行动实施以来,县镇两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23台次,检查水产品经营单位51户次,抽检重点品种鲜活鱼6批次全部合格,重点对8户鲜活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水产品市场秩序。
在专项行动中,凤县食药监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规范市场:一是认真调查研判,大力排查隐患。经全面排查,全县现有水产品经营户22家,其中鲜活鱼经营户8家,分布在全县3个镇,全部持有合法证照。对上述经营户基本信息和经营的具体品种、进货渠道进行详细登记,查验并留存其《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建立监管档案,建档率100%。同时,重点对8家鲜活鱼经营门店进行检查,排查出全县鲜活水产品市场存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力、索证索票不全、环境卫生差、不参加健康体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等5方面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为整治行动找准方向。二是严格市场监管,积极督促整改。以镇监管所为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水产品市场日常巡查不间断,开展集中市场巡查活动4次以上。以鲜活鱼为重点,抽检草鱼、鲤鱼、鲫鱼和乌鳢4个品种6批次和对虾1批次,主要检测鱼品的氯霉素和孔雀石绿项目,目前收到鲜活鱼检测报告6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治理。全县4家超市、10家水产品批发商和8家鲜活鱼经营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均达到100%。结合全县农村食品市场大整治行动,积极督促水产品经营户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目前,改造工作进展顺利,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改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重在日常规范。今年1月中旬,我局召集8户鲜活水产品经营户进行集体约谈,与22家水产品经营户逐一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各经营户依法从业和诚信经营。同时,从强化水产品索证索票工作入手,向8家经营户统一配发了《水产品进货验收记录》,要求逐批次做好鲜活鱼基本信息登记,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把好水产品进货关。统一制作了水产品经营质量监督牌,公示经营者的《水产品经营管理制度》、《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相关信息,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