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2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样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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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下载】:1、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2、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
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