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9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64号),按照通告要求,现将涉及我省生产经营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调查情况
湖北东宝糖果公司购进河南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0日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明胶共1袋(25kg/袋),该袋抽样开封取样(1kg)后,剩余明胶未投入生产,封存于企业仓库。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2014年10月3日生产白醋10箱,2014年4月12日生产老陈醋酿造食醋10箱。该两批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总酸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
武汉姑嫂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003号摊位购进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2015年4月12日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6瓶,被抽样4瓶,剩余两瓶已售出。
二、企业整改情况
湖北东宝糖果公司和武汉姑嫂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计划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认真落实进货查证制度,加强原料采购和食品购销管理,索取有效证件和资料,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武汉市局已督促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经查,该公司产品抽检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从业人员淋醋时兑水过多造成总酸值低于标准要求,针对不合格原因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并完成了整改。经复查抽检,产品合格。
三、处置情况
武汉市、汉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三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分别进行了处置,根据发现的问题依法对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进予以立案查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敦促湖北东宝糖果公司及武汉姑嫂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强化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