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地方
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按照《2015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
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进行了《
发酵水
牛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形成了标准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宋振华
电 话:0771-2823593
传 真:0771-2805181
邮 箱:gxwjwsp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