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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76)——2015年10月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015年12月30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30 15:34 来源:上海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抽检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水产制品等。共抽检水产品172批次,涉及8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49%。
  本次抽检水产品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水产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关于批准部分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范围及用量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号)》、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农业部第560号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等重金属,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食品添加剂,多氯联苯等污染物指标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微生物、土霉素、四环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共18个指标。共抽检水产品172批次,涉及8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49%。其中:
 
  1.抽检水产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19%,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总量)。
 
  2.抽检水产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5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0.4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硫。
 
  3.抽检藻类制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水产干制品微生物超标可能是由个别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杀菌这一环节没抓好,原料中的微生物没有杀灭干净所致;也可能因为生产工艺和包装工艺不完善,在产品运输、贮存、销售方面不注意运输、贮存的卫生条件,会导致产品受到污染。如果食用了这些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产品,会引起易感人群腹泻等症状。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主要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了会残留二氧化硫的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和硫磺等漂白剂,起漂白、脱色、抗氧化和防腐的作用。食用二氧化硫过量的食品可能造成呼吸困难、呕吐等症状,引发哮喘。过量摄取还可能损害肠胃和肝脏,引起头痛或造成激烈腹泻。
 
  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都属于喹诺酮类化学合成抗菌药,均系水产品养殖和运输过程违规使用渔药所致。
 
  消费警示:
 
  首先,消费者在选购新鲜水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在有正规保鲜或冷冻保鲜条件的超市、商户处购买。
 
  二、要尽量购买鲜活的水产品。
 
  三、要观察体表、鱼鳞、鳃部、鱼眼、肌肉、附肢等处的新鲜程度。
 
  其次,在选购冷冻初加工水产品时,消费者应注意:个别不法生产者在加工冷冻水产品(如冻虾仁、冻鱿鱼等)时,使其较长时间浸泡于碱水中,一方面使其增重,另一方面改观产品的质量。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此类商品时要:一看品牌;二看是否由专业生产厂生产;三看商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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