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蜜饯卫生标准》(GB1488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4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93批次,涉及4个生产省份,发现2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15%。其中:
1.抽检新鲜水果类6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2.抽检水果制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6.06%,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柠檬黄。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菌落总数属于指示菌,虽不具有致病性,但反映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不佳。柠檬黄属于食品添加剂,主要起着色作用,原因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超范围添加。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