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对相关企业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白酒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黄酒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 啤酒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