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局按照总局要求,组织专人对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并通过检查液态乳产品配方、投料记录、入出库记录、生鲜乳收购记录、发票等,利用物料投入产出平衡原理,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且未按照相关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或者使用复原乳加工巴氏杀菌乳的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目前生产液态乳产品种类有巴氏杀菌乳(3个规格)、调制乳(2个规格)、发酵乳(24个规格)、灭菌乳(1个规格)。经查看企业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的部分发酵乳(11个规格),在生鲜乳收购和产成品销售出现波动的时候,存在使用复原乳替代部分生鲜乳作为原料但未按规定标识的情况;企业生产的巴氏杀菌乳(3个规格)、调制乳(2个规格)、部分发酵乳(13个规格)、灭菌乳(1个规格),未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已按照规定开始整改更换标签,检查组要求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检查组现场查验了企业生鲜乳收购记录、原料入库记录、投料记录、产品出库记录,记录完整。
三、检查组现场选取2016年5月3日生产的液态乳计算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
四、检查组现场选取2016年5月3日生产的巴氏杀菌乳计算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