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江西、河北、西藏、山东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沈阳农业大学国家山楂种质资源圃改扩建等5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5)。项目建设期两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你单位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敦促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与概算,按程序和审批权限组织专家评审并及时完成报批手续。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工。敦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注意核实田间工程的工程量,遵守基建财务制度,注重档案资料完整,开展固定资产标识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请按月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中填报实施进度等相关信息。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国家山楂种质资源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2.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国家东南山地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告批复表
3.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昌黎果树研究所国家环渤海地区园艺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4.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国家沿海地区盐生植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5.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国家青藏高原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农业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农计发〔2016〕69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