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糕点、水产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饮料、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446批次,其中合格440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调料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铅)、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山梨酸)、粮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苯并芘)、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