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的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对2016年8月我市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进行公告。
本次监督抽检任务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移任务,承检单位为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本次监督抽检蔬菜、肉类共36批次食用农产品,已检验的项目包括:铅、总砷、镉、多西环素、氯霉素、倍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溴氰菊酯、甲氰菊酯、铬、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水胺硫磷等,检验结果为合格。具体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