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3大类食品,包括: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24批次,其中合格513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阿斯巴甜)、糕点5批次(不合格项目:霉菌、菌落总数、过氧化值)、蜂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铅)、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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