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相关制品92批次,酒类181批次,保健食品8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6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糕点10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肉制品13批次: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千百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菌落总数检出值11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桦甸市鹏珅福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4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敦化市家得乐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博野县博逹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骨,山梨酸检出值为0.187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山梨酸检出值为0.108g/kg,标准规定值为≤0.075g/kg;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肉花火腿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0CFU/g,标准规定值为≤50000CFU/g;敦化市鑫汇万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松原市万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朴大姐韩式食品厂生产的麻辣味牛板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林语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规格型号:40g±2g/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合隆商超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红标)(规格型号:80g±3g/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高新园区吉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乐真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五香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000CFU/g,标准规定值为≤10000CFU/g;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千百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敦化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柳河县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嘛香凤爪,山梨酸检出值为0.184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胜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80000CFU/g,标准规定为≤5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糕点4批次: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佳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关东人大煎饼,霉菌计数检出值为27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夏津县国贤食品厂生产的开心宝贝巧克力蛋糕,纳他霉素残留量检出值为27.3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德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森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牛奶蛋糕(注心型蛋糕),霉菌计数检出值为580CFU/g,标准规定值为≤100CFU/g;长春市美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佳欣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肉松饼,霉菌霉菌计数检出值为24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通化、四平、松原、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河北省、广州省、辽宁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北京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并要求长春、吉林、通化、四平、松原、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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