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茶叶、蜂产品、糕点、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13类食品8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56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茶叶50批次、蜂蜜5批次、固体复合调味料51批次、挂面8批次、果蔬汁饮料10批次、黄酒4批次、配制酒9批次、膨化食品5批次、瓶(桶)装饮用水48批次、葡萄酒10批次、其他方便食品10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速冻面米食品2批次、液体复合调味料51批次、白酒149批次、糕点41批次、食用农产品124批次、粮食加工品152批次、熟肉制品48批次、预制肉制品59批次。856批次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食品19批次,其中:白酒7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熟肉制品3批次、预制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
二、加强日常监管
特此公告。
附:1、本次检验项目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 GB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项目。
2、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项目。
3、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甲醇、氰化物(以 HCN计)、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
4、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 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 己基氨基磺 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 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纳他霉素等项目。
二、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纽甜、阿斯巴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富马酸二甲酯等项目。
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溴酸盐等项目。
2、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 、亮蓝等项目。
3、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等项目。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胭脂红、氯霉素、三甲胺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项目。
2、熟肉干制品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项目。
五、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茶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六六六、滴滴涕、草甘膦、吡虫啉、硫丹、丁醚脲、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喹螨醚、噻螨酮、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哒螨灵、氟氰戊菊酯、噻嗪酮、多菌灵、噻虫嗪、杀螟丹、除虫脲等项目。
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双甲脒、氟胺氰菊酯等项目。
七、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
2、蚝油、虾油、鱼露、其他液态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等项目。
八、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纳他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赤藓红、新红等项目。
2、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耗氧量(以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挥发性酚(以苯酚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
九、薯类及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没食子酸丙酯(P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十、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麦片类卫生标准》(GB 19640-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项目。
十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纽甜、三氯蔗糖、β-胡萝卜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十二、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面米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十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六六六、滴滴涕、硫丹、五氯硝基苯、艾氏剂、狄氏剂、林丹氯丹七氯、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氟苯尼考、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等项目。
2、畜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丙嗪、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庆大霉素、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等项目。
3、豆芽(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