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生产、销售、科研、检测和用户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意见反馈表,若没有意见也请返回,未返回视为无意见。并于2017年12月19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秘书处。
联系人:孟镇、郭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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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