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319批次,涉及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等8大类,其中合格315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豆制品29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3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均合格;糕点88批次,合格86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140批次,合格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18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