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1批次矿泉水检出锂低于标签明示值。具体为:太原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帕米尔天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帕米尔冰川矿泉水,生产日期2017年7月4日,锂检出值0.083mg/L,标签明示0.15-0.35mg/L。
据了解,国家标准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中规定的九项界限指标包括锂、锶、锌、硒、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游离二氧化碳和溶解性总固体,矿泉水中必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达到界限指标的要求,其要求含量分别为(单位:mg/L):锂、锌、锶、碘化物均≥0.2,硒≥0.01,溴化物≥1.0,偏硅酸≥25,游离二氧化碳≥250和溶解性总固体≥1000。低于标签明示值原因可能是企业水源的品质下降达不到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把关不严导致。
还有1批次黑花生五香烤果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产品为:山西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金晔农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花生五香烤果,生产日期2018年7月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17g/kg。
二氧化硫残留量过多,不仅能破坏维生素,还能使钙形成不溶性物质,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造成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企业原料把关不严带入,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糕点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分别为:陵川县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天津市浩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摘杏,生产日期2018年1月22日;太原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东莞冠煌食品有限公司(E)生产的壹格牌柠檬味葡萄干沙琪玛(萨其马),生产日期2018年3月21日。
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相关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相关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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