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天水围一间零售店抽取上述虾米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四十四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三十。」
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醃菜和盐醃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如违反上述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