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天津利颜商贸有限公司马家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蓟县孙立稳调料厂生产的宏伟五香豆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 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天津中北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津河藕粉制品厂生产的木糖醇津河藕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3.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津河藕粉制品厂生产的津河藕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4. 天津市米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煜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芙蓉藕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霉菌;
5.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兴城市水玉都海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6. 天津市河北区金旺福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伊真清真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穆酱油酿造酱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蓟州区、北辰区、西青区、红桥区、东丽区、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 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