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要求,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确定了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第二批拟立项项目,现对拟由企业承担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需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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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