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规定,现就落实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
二、奖励标准
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收到申报材料后,据实了解众创空间实际运营情况,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省科技厅成果处701室。
五、申报时间
管理部门最后报送时间:2019年6月24日
请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刚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