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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17 16:29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对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7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本次共抽查了26家企业销售的35批次产品,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4-2008)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7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26家企业销售的35批次产品,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12家受检单位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抽查流通领域互联网购物平台14家受检单位15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此次抽查涉及互联网购物平台含:京东、天猫、苏宁易购和天虹网络商场。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电磁灶、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磁灶、液体加热器和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请尽量选择在以下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的品牌旗舰店、自营店。这类场所进货渠道较正规、配件齐全,且有较好的售后服务。

  第二,仔细检查产品外观。电磁灶、液体加热器和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的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起泡、无磨损、无划伤、无裂纹等问题,并色泽均匀。

  第三,配件齐全。产品应有清晰明确的安全警示说明内容和售后服务的指引以及保修单。产品机身背后应有产品标签,标签上应标有CCC认证标志、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各标签标识内容字迹应清晰准确。

  第四,电磁灶、液体加热器和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是属于国家CCC强制性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产品机身加贴CCC认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时须确认是否有CCC认证标志。

  1.CCC认证标志的真伪可以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公共服务”中“CCC证书查询”栏目查询。

  2.部分电磁灶产品还加贴了能源效率标识,消费者也可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该标识的真伪。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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