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
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
二、地方层面
上海: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第六十三条规定: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应当按本市相关规定单独投放至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经分类收集、运输后实行资源化利用。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通知 (沪分减联办〔2019〕3号)中提到:食堂或就餐区域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一般设置于产生湿垃圾的餐厅、集中就餐区等位置。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备餐饮区、小卖部或客流集中休息区的,应当在这些区域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
天津:
2019年5月13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城管废〔2019〕145号),方案提出:规范分类投放。指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党政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规范垃圾分类投放,严禁其他垃圾中混入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加快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推动西青、北辰、东丽3区三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综合处理厂内统筹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鼓励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规范餐厨垃圾运输。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业车辆的密闭运输,严禁造成二次污染,投放点干净、整洁、规范,不混入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单独进行收运,并做好统计工作。
广东:
广东是2019年少有的针对餐厨垃圾发布专门文件的省份之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切断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理链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4月28日发布《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指出餐厨垃圾收运的主要目标为:强化源头管理,构建源头分类、清洁收运、规范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探索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餐厨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另外,《指导意见》还对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总体要求以及主要任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重庆:
2019年8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19〕82号)中提到:按照区域共享原则,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力争2019年底建成洛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易腐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主城区以外区县加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利用餐厨垃圾违规饲喂生猪。
三、小结
以上仅就2019年发布的餐厨垃圾相关文件进行了简要介绍,实际上2019年之前也有国家及地方发布的一些相关文件,既有生活垃圾相关的文件也有专门的餐厨垃圾有关的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可以在食品伙伴网法规频道搜索查看其具体内容。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刻不容缓。随着国家对环境管理的越来越重视,未来将会有更多餐厨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发布,广大餐饮企业要时刻关注国家及所在地的各项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的号召,降低餐厨垃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食品伙伴网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