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了2020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近期该厅组织对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共2大类212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11批次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信息显示,不合格样品为:贺兰县富兴南街瑞合超市却相迎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灵武市晋商人红枣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艾依河小米香醋(规格型号:35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05-26/---),检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检出值为2.72g/100mL。
食醋中总酸作为食醋的一项主要指标,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规定,食醋中总酸应不低于3.50g/100mL。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五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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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晋商人红枣醋业有限公司 | 宁夏灵武市北门朔方路红绿灯向北1公里 | 贺兰县富兴南街瑞合超市却相迎副食商店 | 贺兰县富兴南街1号 | 艾依河小米香醋 | 350ml/袋 | 艾依河 | 2019-05-26/--- | 总酸(以乙酸计)||2.72g/100mL||≥3.50g/100mL |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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