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
标准局消息:4月10日,该部门公布公布TAS.6909-2562《养鸡场的
良好农业规范》B.E.2563修改为强制性标准,旨在控制拥有1000只以上产
蛋鸡农场的生产规范,提高蛋鸡的农业生产方法,以获取优质
鸡蛋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该局局长表示,农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制造、出口或进口农产品。如有违反者,将处以3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6万)以下罚款。
同时包括制造商、出口商或进口商必须通过畜牧产品开发和认证局对农场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检查,必须获得强制性标准证书。如有违反者,将处以5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许可证及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