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计划每年抽样植物源性食品10类,包括谷类、蔬菜、水果等;拟对植物源性食品中2,4-D等183种农药残留进行监控。
(2)拟计划每年抽样动物源性食品2类,包括动物脂肪、鸡蛋和牛奶等;拟对动物源性食品中联苯菊酯等26种农药残留进行监控。
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20.135.01.0001.01.ENG&toc=OJ:L:2020:135: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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