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辐照食品的监管机构
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下设的“食品药物管理署”负责辐照食品安全性评估,标签管理及组织制定辐照食品有关标准等。经济部主要工作为与检验相关的国家标准制修订,提供检验服务。
二、辐照食品的标准要求
台湾辐照食品的标准为《食品辐射照射处理标准》,规定允许照射的食品品类及限用的辐射线源、最高辐射限能量、剂量以及照射目的,具体如下:
三、辐照食品标签要求
为保障消费者选择权,2013年“卫生福利部”发布公告,规定经辐射处理的食品包装上应强制性标示辐射照射处理标章,如下图:
四、辐照食品检测方法
台湾没有制定辐照食品检测方法,可依据国际间认可方法。《检验常见问答》规定,国际间认可方法包括国际组织的检验方法(如国际分析化学家学会、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欧盟等)、各国官方的检验方法(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美国农业部、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及国际期刊的检验方法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等均制定了辐照食品检测方法,以下列出CAC辐照食品通用检测方法供企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