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形成产学研联合体,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根据《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创发〔2017〕14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14+N”个重点产业领域,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为导向,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组织认定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创建的联盟,支持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牵头创建或参与的联盟,支持我省单位联合京津冀等先进发达地区相关单位、C9高校等单位创建的联盟,鼓励对外开放和合作。鼓励联盟以股份为纽带,建立股份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法人实体。对我省已认定的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再重复申报认定。
三、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级联盟,将根据《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国政办发〔2017〕148号)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并通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择优对联盟进行支持,积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
四、申报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突出产业需求。联盟构建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发展的政策导向。
2.联盟成员组成。联盟牵头单位应是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转制科研机构),其整体技术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联盟成员单位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产学研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加入联盟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转制科研机构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鼓励金融组织、科技中介、营销机构等加入联盟,在互赢互利的前提下向联盟成员提供多样化的支持和服务。联盟核心成员不能少于10家,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0家。
3.联盟协议要求。联盟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分工,明晰各联盟成员的责权利。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盖章后生效。
4.联盟组织构架。一般由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常设执行机构组成,建立决策、咨询和运行等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常设执行机构原则上应设立在联盟牵头单位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5.联盟运行时间。申请认定省级联盟,需按照联盟运维方式运行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各联盟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信息资料,主要内容包含:
1.《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见附件1);
2.《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见附件2);
3.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
4.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人员名单;
5.《山西省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6.联盟运行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及运行体制机制和组织架构情况;
7.联盟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近三年经营状况及联盟相关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联盟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相关联合承担项目、科技成果、共有知识产权、自筹研发资金往来凭证、相关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全套书面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7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14773901@qq.com。
(二)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三)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联 系 人:许莹 张军军
联系电话:0351-4077617
地 址: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0823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
(二)山西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 系 人:傅兴隆
联系电话:0351-4068992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