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21类6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酸(以乙酸计)、甲氧苄啶、辛硫磷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红花岗区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贵州省乐满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水城县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钟山区乐满家超市官厅店销售的、标称凯里市玉寿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凯里香醋,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凯里市玉寿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贵州黔酸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三穗分公司销售的、来自贵阳数字化禽蛋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太春鲜乌骨鸡白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望谟县付家干货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美本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兴义市亿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西芹,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9日